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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印发《济南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》的通知 ——济价检字〔2016〕63号 发布日期:2022-01-27 |
各县(市)、区物价局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、各餐饮服务企业: 为规范餐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,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,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(原国家计委第8号令)、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(原国家计委第15号令)、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商务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)等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合我市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济南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现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: 一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《规范》的集中学习,将文件细则摸透吃透,贯彻落实《规范》要求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制定辖区内规范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的工作预案,开展餐饮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活动,对餐饮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和价格政策指导,督促其规范价格行为。 二、各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者,要严格对照《规范》的要求,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对存在的违价行为和不规范的价格行为进行整改,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,加强企业价格自律。 三、为确保《规范》的贯彻落实,济南市物价局将开展全市餐饮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,对检查过程中违价行为,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《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予以查处,对整改不力、影响较大的餐饮企业将予以曝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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